旅游管理规定18年来首次修订 提出进一步加快智慧旅游发展 沈阳将建全域旅游城市
来源: 沈阳市旅游委员会 | 时间:2016-11-28
来源: 沈阳市旅游委员会 | 时间:2016-11-28
记者11月25日从市政府了解到,重新修订的《沈阳市旅游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这是该《规定》实施18年来首次进行修订。重新修订的《规定》更加适应时代特点、人民需求和产业发展,将加快推进沈阳依法建设全域旅游城市。
目标:建设东北亚国际旅游城市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旅游产品从单纯观光到观光、休闲、度假并重,各类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自驾游、房车露营等新的旅游出行方式渐成风尚,旅游经营从传统的门店经营向网络经营转变,旅游者也从过去观光游览到现在越来越注重旅游过程的体验,这些新的变化,对旅游产业的定位、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旅游产业治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市旅游委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近年来,沈阳市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全市旅游业接待总人数达571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总收入达5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旅游业已经成为全市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沈阳市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旅游强市和东北亚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注重旅游发展理念从局部向全域旅游城市转变,管理方式从行业管理向产业综合治理方向转变,工作机制从政策层面向法治引领方向转变,将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构建完善的产业发展机制和发展体系,形成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从而加快促进旅游业改革创新。
鼓励:民间资本可以投资旅游业
据了解,《规定》修改后,重点增加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治理、旅游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今后,沈阳市将建立旅游资源数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便于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推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协调发展。针对发展乡村旅游,《规定》提出由政府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建设旅游特色小镇和特色村,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同时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参与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特色旅游企业,组建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智慧旅游发展,完善旅游基础信息,实现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体验的智能化。
沈阳市还将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建设旅游客运专线、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无障碍设施,在公路、城市道路上设置旅游指示标识等内容。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旅游志愿者活动,从事文明引导、游览讲解、旅游咨询等公益服务。
规范:旅游景区原则实行一票制
《规定》还首次对旅行社设立分社和服务网点,以及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出规范要求,并首次对景区门票价格、最大承载量、景区公共服务以及景区管理和讲解服务等作出了规定。
要求旅游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景区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如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要经过价格部门批准,凡设置园中园门票及联票的,应当实行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联票价格应当低于相应各类门票价格之和。
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当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同时,旅游景区要公布最大核定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