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生命安全 客运驾驶人必须做到“五不两确保”

来源: 云南南方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时间:2016-12-15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把保护乘客生命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员的最高职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以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为载体,在全国道路客运行业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工作。

在道路交通“人、车、路和环境”等诸多因素中,人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决定性要素,尤其客车驾驶人,承担着确保客车乘客交通安全的重大重任,驾驶中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因此,客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承诺,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此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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