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敬的清勤
来源: 山西皇城相府旅游景区 | 时间: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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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敬的清
康熙二十三年(1684)九月,陈廷敬调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都察院是清代中央监察机构,其职责是“整纲饬纪”,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满汉各设一员)。上任不久,陈廷敬就向朝廷呈奏,主张遏制社会上的奢侈之风。他认为:“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柢。欲教以廉,当先使俭,然而不能遽致者,则积习使之然也。”陈廷敬还一针见血地指出:“好尚嗜欲之中于人心,犹水之失堤防也。”有鉴于此,陈廷敬认为必须倡导节俭之风,“博考旧章”为官民用度定出一个标准来。康熙对此十分赞同,命他负责此事。
陈廷敬的清不仅体现在他倡导去奢崇俭的清风,也体现在对自己为官清廉的要求上。在调任左都御史前,陈廷敬曾受命督理钱法,一天他来到宝泉局(户部所属的造币厂),对同僚们说:“此天下钱之所由出也。吾自矢不受一钱,愿与诸公同之。”数月后,一位同僚从废铜中拾得数枚古钱送给陈廷敬看,并说:“人言古钱佩之身吉,请公佩之。”陈廷敬便戴上了一枚古钱。过了几个月,陈廷敬升为左都御史,宝泉局官员将新铸的钱拿给他看,看完后,来人将钱收起离去。后来,陈廷敬发现席上尚有一钱,便收了起来。又过了几个月,陈廷敬来到宝泉局,忽然心有感触:“吾誓不受一钱,前后取其钱二,其何以自明?”随即将所得二钱还给宝泉局,并写了一篇《二钱说》,时刻警戒自己。
陈廷敬虽身居宰辅,但生活上十分节约,他常说“我自长贫甘半饱”,故有“半饱居士”这个雅号。对于家人,陈廷敬亦鼓励与教育他们清廉自持。他的弟弟陈廷弼出任临湘(在今湖南)知县,他写诗嘱咐他“慎莫爱轻肥”,要保持俭约的作风。
后来,陈廷弼又去广东做官,在那里遭到别人攻讦,大哥陈廷敬闻讯后,内心焦急忧愁,但他没有利用自己的地位为之辩白,而是以此事教育后人:
岂因宝玉厌饥寒,愁病如予那自宽?
憔悴不堪清镜照,龙钟留与万人看。
囊如脱叶风前尽,枕伴栖乌夜未安。
凭寄吾宗诸子姓:清贫耐得始求官。
陈廷敬的四弟陈廷愫曾任武安(在今河北)知县,期满后写信给大哥陈廷敬,让他在京城为自己另谋官职,当时已是文渊阁大学士的陈廷敬修书一封,劝弟弟恪守廉名,以免玷污了自己的清白。
陈廷敬的勤
陈廷敬为官勤勉,毫不懈怠,故政绩突出,官声卓著。国之兴衰,重在得人。陈廷敬只要发现有才有德之士,就大胆推荐给朝廷。《清史稿》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康熙曾命各部大臣推举廉官,陈廷敬举荐了灵寿(在今河北)知县陆陇其、清苑(在今河北)知县邵嗣尧两位基层官员,这两人“虽治状不同,其廉则一也”,康熙于是拔擢他们为御史。陈廷敬对他们交口称赞,有人提醒他这两个人“廉而刚,刚易折,且多怨,恐及公”。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陈廷敬虽然有恩于陆陇其、邵嗣尧,但日后他们恐怕会对你抱有怨恨,还是要保持距离为好。陈廷敬回答道:“果贤欤,虽折且怨,庸何伤?”可见他推举人才的出发点,不是为了个人的仕途,而是为了国家的前途。
纵观陈廷敬的仕途,他主管过吏部,也主管过都察院,对吏治十分熟悉。康熙二十四年(1685)八月,陈廷敬进呈《请严督抚之责成疏》,认为吏治之重点“系于督抚”,而督抚的职责在于“察吏安民”。针对胥吏贪得无厌、骚扰百姓的情况,陈廷敬认为督抚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他说:“上官廉,则吏自不敢为贪;上官不廉,则吏虽欲为廉而不可得。”如果督抚“既不以利欲动其心,然后能正身以董吏”,那么胥吏“既不复以曲事上官为心,然后能加意于民”,以前那些为吸取民脂民膏而想方设法巧立的名目就不复存在了。
陈廷敬自幼才华横溢,一生勤奋好学,学识渊博。康熙四十九年(1710),陈廷敬与张玉书奉旨编纂《康熙字典》,两人皆任总裁官,次年张玉书病逝,陈廷敬独任总裁官,这一年陈廷敬已经七十多岁了。《康熙字典》是一部大型字书,是中国古代收录汉字最多的字典。为了尽快完成字典的编纂,三十多人的写作班子紧张而忙碌地工作着。陈廷敬更是为此呕心沥血,举凡前人字典中存在龃龉的字形、读音、释义,他都必须以一丝不苟的态度一一审定。康熙五十五年(1716),《康熙字典》成书,而这时陈廷敬已经逝世了。
在风云变幻的康熙政坛,陈廷敬能善始善终,被康熙称赞为“宽大老成,几近完人”,其重要原因大概就在于他的“清勤”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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