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第六届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摄影大赛
来源: 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 时间:2017-08-06
来源: 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 时间:2017-08-06
往届(第一届至第五届)飞行大会作品征集
征集往届法库飞行大会(飞行表演、静态飞机、活动场面等)
投稿时间:7月25日-8月15日中午12点止
评选时间:8月16日
展览时间:8月18日-8月20日
(第六届法库国际飞行大会开幕式期间展出)
第六届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摄影大赛
空中飞行表演、水上项目表演、空中飞行体验、地面器材、地面活动展示、赛事活动、人们的情趣、情节、航空美食汇、机车主题模特秀、百万市民看通航、国内外通航企业展等。
投稿时间:8月18日-8月28日中午12点止
游客网www.youkecn.com
辽宁图片库www.lntpk.com
1、欢迎到法库飞行大会进行摄影创作,作品征集活动接收往届飞行大会作品,摄影大赛接收第六届(今年)法库飞行大会作品。
2、作品拍摄地点限法库飞行大会现场。
3、拍摄器材不限,不接收手机拍摄,限彩色作品投稿,不接收黑白作品投稿。
4、欢迎带有生动人物、典雅景致、欢乐情趣的作品投稿;欢迎有创意、有思想的作品投稿。
5、本次大赛只接受数字照片,投稿网址游客网www.youkecn.com、辽宁图片库www.lntpk.com作品入围后,主办方统一调用原始文件(JPG、5兆以上)用于评委鉴定、评选、展览。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文件通过QQ138040490或邮箱138040490@qq.com传送至主办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主办方有权将本次获奖入选作品在出版画册、旅游宣传、《游客》杂志、游客网、法库飞行大会、手机互联网、辽宁旅游微信、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微信推广、举办展览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
9、主办方有权选择参赛作品放入“辽宁图片库”展示及出售,并支付作者稿酬(参照辽宁图片库相关稿酬规定)。
1、影赛结束后,获奖作品及名单将在游客网上公布,请参赛者及时查询并与主办方联系领奖事宜。
2、领奖方式:主办方统一通知获奖作者。
3、领奖时请提供注册用户名及个人有效证件,若领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上的姓名与原图作者的姓名、注册时的姓名不符时,主办方将不予发放奖金,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4、获奖者的奖金及证书请于颁奖公布后的30日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个人奖金所得税由主办方代为缴纳。
1、凡各市级以上摄影协会持会员证即可申请办理入场摄影证【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由各分会统一办理】;
2、实名制办理:提供2寸电子照片、姓名、手机、协会名称;
3、押金收取:办证者需交50元押金,开取收据;
3、摄影证办理截止时间:8月13日(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4、押金返还:按赛事规定实名制投稿后,于8月25日-31日期间凭收据原件至省旅影协领取押金,过期作废。
5、取证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大厦2007室(外地可邮寄,邮费自理)
办证咨询:024-31090181 18640530891 15712331234
1、本证仅限2017年法库飞行大会期间入场使用(8月18日-20日)。
2、仅限本人使用,非本人使用一经发现当场没收,押金不退。
3、凡持证者必须遵守大会现场秩序,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拍摄。
4、凡持证者拍摄后,应按期参赛投稿,未投稿者押金不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2007室)
联系人:罗丽平
电话:15712331234(影赛组委会办公移动座机)
协会QQ: 138040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