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谊林,位于梅岭风景区内,是为纪念中国江西省和日本国岐阜县友好交往五周年,作为友好合作的象征而建设的。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江西省和岐阜县交换备忘录,正式缔结了友好省县关系。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正式确定中日共建友谊林,面积100.7公顷,地点在梅岭风景名胜区洗药湖。日方负担建设资金一千万日元,中方负担整地和树木抚育保护及设施维护管理的费用。
建成的中日友谊林纪念碑,高6.8米,长2.4米,宽1.65米,座落在高1.05米,面积为125平方米的基座上。纪念碑图案隐含中日二字,形象为盛开的鲜花,寓意为中日人民友谊如鲜花一样,纯洁、美丽、永不凋谢。纪念碑的北、南两面的白色大理石上,刻了中日文碑。在东、西两面的大理石上,分别用中日文刻了中日友谊林的简介。
一九九五年三月起共栽植日本樱花、中国梅花、银杏、鹅掌楸、红枫、湿地松、黄山松等七个树种,计14739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