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0元】3月1日首发普者黑-弥勒双汽5日游 咨询电话:13372710355 微信:x494986055

来源: 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 时间:2017-02-19



Day1重庆880km车程约11h  昆明    宿:昆明(含晚餐)

 早上在重庆指定地点、时间集合(集合时间由导游提前一天通知游客、请保持电话畅通)乘车出发前往昆明。

 晚餐后入住酒店

【温馨提示】:当天车程时间较长,用餐时间不固定,建议多准备小食品。到达住宿地时间相对较晚,请游客谅解。

Day2:昆明 340km 车程约4.5h 普者黑              

                                             宿:普者黑(含早中餐)

 早餐后,乘车至普者黑参观《爸爸去哪儿》节目第三期拍摄地,体验淳朴的民家风情,之后参观全国青少年户外活动基地—大弯子--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在草地上静静的望着湖水、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围绕的大自然中无限遐...感受普者黑湖夕阳西下时的美景风光

 午餐后,游览天鹅湖风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60分钟)---天鹅湖位于普者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内,占地3平方公里,其中湿地面积2.6平方公里,集喀斯特孤峰群、湖泊群、溶洞群和湿地生态群,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四种类型,体现出典型性、独特性和唯一性的喀斯特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特点,在中国西南部滇黔桂喀斯特地貌中极具代表性。晚餐游客自行安排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后入住酒店

备注:7-8月份普者黑旺季期间晚上有大型篝火晚会《梦幻普者黑》100元/人,感兴趣的朋友可自费参加。

Day 3:普者黑 215km 车程约3h 弥勒   宿:弥勒(含早晚餐

早餐后,登青龙山观普者黑全景,上午自由活动。

午餐后,徒步游览菜花箐—探寻剧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影视拍摄地

 下午可在景区湖边自由活动,17:00左右乘车前往弥勒湖泉生园风景区(自费泡温泉118元/人,自带泳衣

 沐浴在纯天然的温泉中,远离尘嚣、全身心投入自然怀抱,享受美景露天温泉,也许你会觉得是天上还是人间...

晚餐后安排入住酒店

Day 4:弥勒 130 m 车程约2h昆明       宿:昆明(含早

早餐后,参观【七彩云南AAA】参观

这里集孔雀放飞、民族歌舞、四季花展以及自然园林风光为一体,免费品尝云南普洱名茶,欣赏茶艺表演,这里荟萃云南的各种特产、工艺品,为广大游客带来耳目一新的乐游体验,

 中餐后参观景泰蓝参观时间90分钟),

 景泰蓝是中国的著名特种金属工艺品之一因其精美,被誉为“一件景泰蓝,十件官窑器”。

 后乘车至昆明,入住酒店。

Day 5:昆明880km车程约11h重庆         宿:无(含早餐)

早餐后乘车至鲜花市场自由选购商品,云南十八怪、四季鲜花开不败,

游客可根据喜好,自由选购商品

乘车返回重庆,结束愉快的旅行!

温馨提示】:1、当天车程时间较长,用餐时间不固定,建议多准备小食品。2、当天到达时间有可能较晚,建议客人不要安排当天飞机、火车。

二:服务标准

交通标准:全程旅游资质车辆、每人一正坐、根据人数定车型。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车辆(保证1人1正座),合同成立,若出发前24小时内取消需补车损360/人

特别提示:因交通新规定,凡是小孩(包括2岁以下)均需占座位;

2、住宿地点及酒店标准:

全程指定住宿:2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定时热水),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

昆明2晚舒适型酒店,普者黑1晚景区特色客栈,弥勒1晚舒适型酒店

(参考酒店或客栈:嘉能大酒店彝仙客栈花园宾馆同级,仅为参考酒店,无指定)。

备注:如遇旺季、黄金周或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我社有权安排同级别、同标准的其他酒店。

3、门票:天鹅湖风景区大门票(不含景区内观光车赠送游览菜花箐、七彩云南、鲜花市场,客人自愿放弃,无费用退还。

(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费用;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不退任何参团费用)。

4、膳食:4早5正餐正餐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餐餐标25元/人按十人座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菜的份量);

5、导游: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40/天/团)。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7、小孩只含旅游车车位,半餐费(产生门票、住宿、自费娱乐等费用均自理);

自由活动:全程自由活动2次,时间为2小时以上

8、自费购物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游客必须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名。

 

旅游报价不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1、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10元/人,保险金额10万元/人,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重庆市区至江北国际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费的临时上涨,上浮具体金额遵照各大航空公司的有关通知执行;

4、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等;

5、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6、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三、温馨提醒

(一)出发前准备:

1、旅行证件:成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本正本登机(不带有效证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造成无法登机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请您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行李:航空公司规定,经济舱客人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20公斤。

2、着装:准备衣物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云南地处云贵高原,一里不同俗十里不同天,气候变化较快,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云南地处云贵高原,当地昼夜温差大,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

3、应带物品:出团时请自备牙具,洗漱用品,拖鞋,因多数酒店不配备此类物品,主要是为环保及个人卫生。云南日照强,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太阳镜,涂抹防霜,以保护皮肤。天气变化多端,请携带雨具。

(二)云南购物提示:

1、云南特殊的气候适宜于很多品种花卉的生存,所有的鲜花、干花绝对是您从来没有见过的便宜,建议您可以多看一饱眼福,建议根据需求购买;

2、云南玉石和银器、普洱茶比较出名,客人可以根据需要和爱好购买;

(三)云南游览期间注意事项: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云南地处云贵高原,一里不同俗十里不同天,气候变化较快,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云南地处云贵高原,当地昼夜温差大,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云南日照强,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太阳镜,涂抹防霜,以保护皮肤。天气变化多端,请携带雨具。

3、云南属少数民族地区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及生活习惯,避免和少数民族的人有什么冲突。

4、餐饮:云南饮食与其它地区有较大区别,可能有不合口味的情况发生;

5、云南少数民族众多,许多民族民风彪悍,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请您尽量不要与当地人发生矛盾,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不快;当地各民族都有自己别具特色的称谓,具体如下:

石林:男--阿黑哥  女--阿诗玛    大理:男--阿鹏  女--金花
丽江:男--胖金哥  女--胖金妹    中甸:男--扎西  女--卓玛
版纳:男--猫多里  女--骚多里
另外,整个云南境内,无论民族,都极其反感“小姐”这个称谓,如果需要,请用“小姑娘”代替;    

6、云南寺庙众多,您在游历寺庙时有四大忌讳需牢记心头,以免不必要的争执与不快:    

★与僧人见面常见的行礼方式为双手合十,微微低头,或者单手竖掌于胸前、头略低,忌握手、拥抱、抚摸僧人头部等不当礼节; 
★在寺庙中不得吸烟、随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指点议论、随便走动;
★在大殿中切忌不要拍照、摄影、乱摸乱刻神像,踩踏大殿门槛;
★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其因无知而做出不礼貌为;   

(四)云南游览期间安全事项

1、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可放在酒店保险柜或贴身保管。

2、身份证件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勿交给他人或留在车上、房间内。行走在街上特别注意小偷、抢劫者,遇紧急情况,尽快报警或通知领队、导游。

3、下车是请记住车号、车型。如迷路请站在曾经走过的地方等候、切不可到处乱跑,最稳当是随身携带酒店卡,在迷路是打的回酒店。

4、飞机起飞、降落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如要互换座位,必须待飞机平飞后进行。船上按要求穿好救生衣。

5、在参加活动时,一定要听从号令指挥,排位、坐落等有序进行,预留有足够安全空间,避免拥挤或推搡发生挤压、拉伤、跌伤、落水、坠落等意外事件,注意保持安全间距。不要过于留恋景点或购物点而导致掉队或拖延,听从导游和团队领导的指挥和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按时上车,避免耽误行程。不要单独行动,如有个人临时的活动安排或路线变化,必需提前征求领队和导游同意。

6、外出旅游必需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要购买或食用包装无厂家/无日期/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或过期的食品,以防饮食后有不良反应。若有不适,及时报告领队/导游设法就医诊治。

7、去风景名胜地旅游时,必需遵守参观地点旅游规定,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随意进入非参观游览区内拍照等不良行为;与游客和当地居民交际时,注意文明礼貌,尊重当地习俗;攀爬高处,既要防止跌落受伤,同时也要预防脚被尖锐物扎伤或被山区蛇虫咬伤;经过高处或钢索栈道时,必需扶好栏杆或钢索;不要拥挤追逐,小心踏空;经过台阶和狭窄、路滑地段,谨防跌倒;如经过有正在65BD工地段,需保持安全距离,走安全通道,不要随意进入施工现场,防止跌落、扎伤、触电、坍塌等事故。

8、旅游过程中应遵守公民良好的道德文明规范(如尊老爱幼,排队候车/购物/就餐,不乱扔纸屑果皮壳,爱护公共财物,不随地吐痰/口香胶,公共场所不要高声喧哗或打闹,不讲脏话/粗口等),避免与他人发生口角或冲突;始终注意维护烟台亚琦(海阳入世通)和个人良好形象。其他外出必需注意安全事项(如遇恶劣天气必须注意预防暴雨山洪暴发、雷电伤害、山体山洪暴发、雷电伤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BZ-ZF-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自费项目

特色或内容

最低

人数

游玩时间

价格

是否参加

普者黑船票

 

景区交通工具

1

30分钟

200


观光车

景区交通工具

1

5分钟

15/20


马车

景区交通工具

1

5分钟

5/10元


普者黑篝火晚会

晚会

1

60分钟

100元


温泉

温泉

1

30分钟

118元


云南印象

晚会

1

60分钟

 180元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

名称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前往

时间

停留

时间

备注

景泰蓝

翡翠

月  日

1.5小时


七彩云南

茶、银饰、特产

月  日

3小时


鲜花市场

鲜花、花类艺术品

月  日

2小时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4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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