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元】渝乐耍大牌--梁平滑石古寨、奉节白帝城、巫山神女天路二日游

来源: 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 时间:2018-04-08

团期:4月14/21/29/30日


²  登天下第一巨石古寨滑石寨感受传奇古寨;

²  白帝城:三峡的著名游览胜地,观“夔门天下雄”的最佳地点;

²  神女风景区:饱览巫峡十二美峰、亲近神女、体验巫山云雨;多姿多彩的峻岭奇峰,变幻无穷的云雾缭绕;并赠送中国最长空中飞索威亚秀,神女飞天表演

²  渝乐耍大牌、千人二打一:参加现场斗地主大赛,冲击5000现金大奖!


Day 1: 重庆—梁平—奉节—巫山                          

餐:无   宿:巫山


早上在指定地点集合,乘车沿途欣赏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貌

10:30抵达梁平,赠送游览滑石古寨因滑石寨属于需要爬山景区,请提醒游客穿运动鞋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请游客自己负责。游览时间不低于1.5小时);

滑石古寨:寨位于一座拔地而起的纺锤形孤峰山顶,山四周皆是陡峭的悬崖峭壁,上山只有从绝壁上开凿而成的一条石阶小路。由于地势极其险要,古寨至今依然完好地保存着古碉楼、寨门、石厅等遗迹;被誉为“石头上的古寨”。 孤峰呈纺锤形,四周皆是悬崖峭壁,峰顶平地有6000平方米左右。峰西是一堵倾斜约75度、近10万平方米的完整石壁,石壁上凿有一条宽不盈尺的之字形石阶,它是通达寨上的惟一路径。从山下到寨上要经过2000多级在石壁上开凿的石阶,山腰到山顶分别有两道寨门把守。山腰一道寨门门楣上清晰刻写着“未雨,嘉庆二年十月立”字样。登上寨顶,数十间木质结构的房瓦痕迹依稀可见,青石砌的寨门和寨堡仍保存完好,四道墙体上都开有射击孔。整个寨堡耗石约1万多方,工程浩大,令人称奇。



午餐后前往奉节。游览三国刘备托孤之地——白帝城。(门票自理,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

白帝城:白帝城位于瞿塘峡口的长江北岸,东依夔门,西傍八阵图,三面环水,雄踞水陆要津。据传西汉末年,公孙述割据四川,自称蜀王,因见此地一口井中常有白色烟雾升腾,形似白龙,故自称白帝,遂于此建都,并将紫阳城名改为白帝城。李白“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诗句,更是脍炙人口。故白帝城又有“诗城”之美誉。



Day 2:巫山—重庆                                    

餐:无


上午抵达巫山柳坪游客中心。游览巫山神女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1.5小时),并沿途停靠天盏灯、仙履台、

瑶台、青台最佳观景台感受长江之水天上来之美。

神女景区:巫山县城通往黄岩景区的公路常年云雾缭绕,有着最美乡村公路之称。巫山柳坪游客接待中心作为神女景区陆路入口第一站,位于巫山神女景区神女溪环线,神女溪环线路10余公里旅游路都有美景。沿途停靠天盏灯、仙履台、瑶台、山神庙、飞云台等观景台可远眺神女峰、俯看神女溪。



游客还可近距离欣赏中国空中飞索威亚—神女飞天表演



游览结束后参加斗地主活动,渝乐耍大牌、千人二打一,更有机会冲击5000元现金大奖。

下午乘车返回重庆,结束愉快的行程!

 

二、服务标准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车辆(根据人数订车型),一人一正座;

2、景点:赠送滑石寨景区门票,巫山神女景区无门票(注:此团为特价产品,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故若因人力不可抗因素不能游览或游客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无费用可退)

3、住宿:入住行程中指定住宿2人间或大床房一晚,有独立卫生间,彩电,(农家乐及普通宾馆均不含空调,如遇有空调设备房间,需使用,请游客另行付费20元/间); 散拼团根据游客报名时合同约定住宿标准安排, 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当地提倡绿色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及毛巾游客需自备,如产生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或三人间或加床。

4、餐  :全程不含餐;

5、导游:持全国导游证导游服务(导服费5元/人);

6、保险: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7、小孩:儿童只含车位和导游费(产生门票、床位和自费娱乐等费用均自理);

8、临时退团,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三、备注(请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

1、  行程内已含景点及赠送项目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放弃游览,费用不予退还;本行程已含各景点门票优惠价,老年证、军官证等任何证件不再另行享受优惠政策。

2、  由于受季节、水位、航道、气候、塌方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以上所有行程时刻以实际运行时刻为准。

3、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4、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5、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6、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7我司无义务承担照顾或护理生理或智力有残障乘客的责任,需要帮助的残障乘客必须由年满18周岁的成人陪伴,陪伴者须承担照顾或护理残障乘客的全部责任。任何需要医疗或照顾的情况,必须在订票时用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在征得我司预订人员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登船。

8、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

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3、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4、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最低人数

价格

神女天路观光车

景区观光车


50元/人

白帝城景区

门票+超公里费+导服

60岁以下

90元/人

60-69

60元/人

70岁以上

30元/人

膳食

农家特色菜

10

30元/人/餐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     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场所特色(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停留时间

备注

九福珠宝

珠宝工艺

100分钟


土特产展销中心

桃片、牛肉干、苕粉

60分钟


前往时间:以游客实际出团日期区间安排为准!

备注:如因游客购物造成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不计入旅行社的客观安排停留时间。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

1)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

本人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

本人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3)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

    现有游客         ,身份证号码:          ,要求报名参加贵社2016年         

出发的          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

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

           (客人姓名)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上述健康承诺内容要求游客或游客的成年家属亲笔手抄一遍(请根据客人出行情况选择相符内容签定)

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 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 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 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附: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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