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元】元旦出行-西岭雪山、安仁古镇(双汽)二日游 咨询电话(微信):13372608728
来源: 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 时间:2017-12-27
来源: 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 时间:2017-12-27
团期:12月30日
行程亮点
【西岭雪山】: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茫茫的原始林海,珍稀的奇花异草,湍急的激流飞瀑,终年不化的积雪,更因“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千古《绝句》而得名。
【安仁古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川西民居风格与欧式建筑风格巧妙地融为一体,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合璧建筑风格。
重要提示
① 在确定报名并参团本行程前,敬请仔细阅读本行程,并知晓重要事项。
② 参团本行程为整体打包团费,不享受半票、免票政策优惠。
③ 敬请旅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在景区进行身份验证时因没有携带身份证而要求必须全价购买景区门票的,游客需自行补足差价。
④ 客服人员于您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您联系,务必请保持手机畅通。
行程指南
DAY1:重庆-安仁/大邑
宿:大邑/安仁古镇︱餐:无
▶ 早上市区指定发车地点集合出发(具体集合地点与出发时间请以我社导游出团前一天通知为准),经高速前往大邑,然后前往【安仁古镇】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
【安仁古镇】地名“取仁者安仁之意”而名之。始建于唐朝,现存的旧式街坊建筑多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尢以民国年间刘氏家族鼎盛时期的建筑最多,风格中西式样结合,庄重、典雅、大方的各式院落,造就了安仁镇特殊的建筑风貌,号称“川西建筑文化精品”。目前在安仁有保存比较完整的历史街区及庄园住宅古建筑群面积约30万平方米;有保存民清时期的刘氏庄园群、刘湘公馆等古公馆27座;有红星街、树人街、裕民街等三条古街;小洋楼(原公益协进社址)、安仁中学(原文彩中学)、钟楼等。
▶ 后自由活动,入住酒店。
【温馨提示】:
1、集合时间、地点及车牌以导游提前一晚7-9点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耐心等待),
2、行车途中停车休息、方便,上下车请注意行人及过往车辆、注意安全,老人及小孩上下车请家人或陪同人员搀扶。当天车程时间较长,建议多准备小食品。
3、没有旅行社安排,客人自行活动时,请务必保管好财物以及注意安全。
DAY2:安仁/大邑-西岭-重庆
宿:温暖的家
▶ 早餐后从酒店出发,前往【西岭雪山】(游览时间不低于4小时);
【西岭雪山】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境内,总面积375平方公里,属世界自然遗产、大熊猫栖息地、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因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千古绝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而得名。景区内旅游资源丰富,优势独特。有云海、日出、森林佛光、日照金山、阴阳界等变幻莫测的高山气象景观;另外开设了高山滑雪、雪地摩托、蛇形滑雪车、雪上飞碟、雪上滑车、雪上飞片、雪地冲锋舟、狗拉地撬等10余项冰雪游乐项目。
▶ 下午乘车返回重庆,结束愉快旅程!
【温馨提示】当天到达时间有可能较晚,建议客人不要安排当天飞机、火车。
服务标准
二、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资质旅游车辆,合同成立,若临时取消需补车损 130 元/人(根据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坐)
特别提示:因交通新规定,凡是小孩(包括2岁以下)均需占座位;(旅游车具体车型按当天出游人数而定)
2、住宿地点及酒店标准:
全程指定住宿为双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热水(如单男单女或单人我社协调安排三人间或者加床房,若无法安排则客人自补单房差),当地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请游客理解。
大邑参考酒店:安逸闲庭酒店 海螺酒店 邑新酒店 民港宾馆
安仁参考酒店:聚闲客栈、湘路旅馆、金华楼、鸣川旅社、川湘旅馆、众君旅馆、鸿景客栈、乐意客栈、荔城客栈、家缘旅馆、大安酒店、中心旅社、英豪宾馆、凯怡酒店、豪情酒店。
3、门票:含西岭雪山景区大门票,免费赠送安仁古镇景点游览
(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不退任何门票优惠费用;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不退任何参团费用),
其中我社赠送项目,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赠送或者客人自愿放弃无法退还费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膳食:全程含1早(早餐均为所住宿的酒店含餐,不用早餐不退费用)。
5、导游:中文持证导游(全程导游服务费用:20元/人/团)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7、小孩:常规团:2-14岁(不含14岁)儿童只含旅游车车位,半餐费(产生门票、住宿、自费娱乐等费用均自理);
三、备注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因九寨属于高原地区,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
2、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可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4、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7、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按5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
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8、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景区内中餐不含,请客人自理。
5、由于景区所在地区的特殊性,食宿条件都相对城市比较差,请游客提早有心理准备,多配合导游工作,以最好的心情游览世界遗产美景,沿线因当地政府要求宾馆饭店绿色环保,均不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请游客自带。
6、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7、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只有餐厅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烟区;景区内洗手间不收费。
8、高原地区,紫外线强,气候多变,请备齐:御寒衣物、雨伞、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等物品
9、高海拔地区一般有轻微高原反应,不宜剧烈运动、少饮酒、多食水果蔬菜。
10、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11、由于第一天和最后一天路程较远,出发时间早,抵达时间晚,请游客自备矿泉水及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12、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13、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4、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15、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6、请游客准备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
17、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 时间 | 停留 时间 | 备注 |
大邑子龙文化展示中心 | 丝绸/乳胶 | 月 日 | 1小时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BZ-ZF-00001
甲方(旅游社):
乙方(旅行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1.景区交通及实景演绎
自费旅游项目 |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 人数 | 游玩时间 | 价格 |
西岭雪山鸳鸯池索道 | 索道 | 1 | 10分钟 | 120元(必须产生) |
西岭雪山日月坪索道 | 索道 | 1 | 10分钟 | 80元 |
鹤鸣山.道源圣城温泉 | 温泉 | 1 | 1小时 | 98元 |
刘氏庄园 | 景点 | 1 | 1小时 | 40元 |
2.滑雪项目价格参考表
执行时间 |
滑雪大厅价格(元) | |||||||||
1小时 | 2小时 | 3小时 | 日常全天 (不含夜场) | 滑雪吊椅
| 衣服租赁 | 4门柜租赁 | 2门柜VIP柜子(散客) | 2门柜VIP柜子(持卡客人) | 夜间滑雪 | |
周一至周五(促销政策)
|
无 |
120
|
180 |
400 |
30元/场 |
50元/套;30元/件 |
30元/个/次 |
50元/个/次 |
30元/个/次 |
98元/场 |
周末
|
无 |
180 |
240 |
460 |
50元/场 | |||||
节假日 |
180 |
220 |
280 |
500 |
50元/场 | |||||
备注: 1、押金500元,刷卡领取雪鞋时冻结。滑雪计费时间从领鞋区刷卡后开始,到刷卡归还雪鞋时结束。 押金在刷卡归还雪鞋后解冻。 2.含租用一套滑雪器材(滑雪鞋、滑雪板、雪仗)及使用魔毯的费用;滑雪计时以小时为基本结算单位,超时15分钟按1小时计算,超时不足15分钟以内不收取费用。 3.只能选择一种滑雪器具(单板或双板);中途不能更换,否则按两次收取滑雪费用。 4.滑雪者领取雪鞋之后,雪鞋不能更换(双板鞋和单板鞋不能互换),否则按两次收取滑雪费用。 5.滑雪索道刷卡后全天使用,第一次刷卡扣费,当日以后刷卡不扣费。 6.白天滑雪不计时间,当日结束时间自动终止。跨夜场加收夜场滑雪费用。 7.日常滑雪开放时间:平日:9:00—17:00,周末\节假日:8:30—18:00。 8.夜场滑雪开放时间为每日19:00—21:30(周末、元旦、春节期间正常开放); 9.如遇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期重叠,则按照节假日价格收取费用。 |
3.其他娱乐项目价格
项目名称 | 价格(元) | 单位 | 执行时间 | 备注 |
雪地摩托 | 120 | 元/人·10分钟 | 雪季 | 限一人参与 |
儿童摩托 | 60 | 元/人·10分钟 | 平日 | 限一人参与 |
80 | 元/人·10分钟 | 周六、周日/节假日 | ||
儿童悠波球 | 30 | 元/人·10分钟 | ||
小小工程师 | 20 | 元/人·5分钟 | ||
雪圈(项目名字待定) | 20 | 元/人·次 | ||
热气球 | 80 | 元/人·次 | 雪季 | 限乘8人(含飞行员) |
攀岩 | 30 | 元/人·10分钟 | 全年 | 限时10分钟; 超时视为攀岩失败结束 |
射箭 | 20 | 元/人·次 | 全年 | 10只箭限本人完成 |
全地形车(大) | 80 | 元/人·圈 | 平日 | 限乘二人(副座人员需年满12周岁以上) |
100 | 元/人·圈 | 周六、周日/节假日 | ||
全地形车(小) | 50 | 元/人·3圈 | 平日 | 限乘一人(年龄12周岁以上) |
60 | 元/人·3圈 | 周六、周日/节假日 | ||
雪上飞碟 | 30 | 元/人·次 | 雪季 | 单人限乘1人, 双人限乘2人 |
冰上冲锋舟 | 30 | 元/人·次 | 雪季 | 限乘3人 |
蛇形雪橇 | 20 | 元/人·次 | 雪季 | 一次最多8人参与 |
雪上飞片 | 40 | 元/人·15分钟 | 雪季 | 限乘1人 |
狗拉雪橇 | 50 | 元/人·次 | 雪季 | 限乘1人 |
冰雕长城 | 30 | 元/人·次 | 雪季 | 限乘1人 |
溜索 | 60 | 元/人·次 | 全年 | 限乘1人 |
雪地香蕉船 | 30 | 元/人。2圈 | 雪季 | 一次最多8人参与 |
儿童乐园 | 40 | 元/人·30分钟 | 雪季 | |
备注 | 如遇周末和节假日重叠,则按照节假日价格收取费用。 周末时间段:周六、周日 ; 平时时间段: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时间段:元旦假期、春节黄金周。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 旅行社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